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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類本草 三十卷 提要

 

兩淮江廣達家藏本


宋唐愼微撰。案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此書三十卷。名大觀本草。
 

晁公武讀書志。則作證類本草三十二卷。亦題唐愼微撰。是宋時已有兩本矣。
 

玉海載紹興二十七年八月十五日王繼先上校定大觀本草三十二卷。釋音一卷。詔祕書省修潤。
 

付冑監鏤版行之。則南宋且有官本。然皆未見其原刊。今行於世者。亦有兩本。
 

一爲明萬歷丁丑翻刻元大德壬寅宗文書院本。前有大觀二年仁和縣尉艾晟序。稱其書三十一卷。
 

目錄一卷。集賢孫公得其本而善之。命官校正。鏤版以廣其傳。愼微不知何許人。
 

傳其書者。失其邑里族氏。故不載焉。
 

陳氏所見蓋此本。故題曰大觀本草。一爲明成化戊子翻刻金泰和甲子晦明軒本。
 

前有宋政和六年提舉醫學曹孝忠序。稱欽奉玉音。使臣楊戩總工刊寫。繼又命孝忠校正潤色之。
 

其改稱政和本草。蓋由於此。實一書也。
 

書末又有金皇統三年翰林學士宇文虛中跋。稱愼微字審元。成都華陽人。
 

治病百不失一。爲士人療病。不取一錢。但以名方祕籙爲請。以此士人尤喜之。
 

每於經史諸書中。得一藥名。一方論。必錄以告。遂集爲此書。
 

尚書左丞蒲傳正。欲以執政恩例。奏與一官。拒而不受。
 

又稱元祐閒。虛中爲兒童時。見愼微治其父風毒。預期某年月日再發。緘方以俟。
 

臨期服之神驗。則愼微始末。虛中述之甚明。
 

蓋靖康以後。內府圖籍。悉入於金。故陳振孫未見此本。不知愼微何許人。
 

而晁公武所云三十二卷者。殆合目錄計之。亦未見政和所刻也。
 

然考趙與峕賓退錄。則稱唐愼微蜀州晉原人。世爲醫。深於經方。
 

元祐閒。蜀帥李端伯招之居成都。嘗著證類備急本草三十一卷。
 

艾晟序其書。謂愼微不知何許人。故爲表出。
 

蜀州今爲崇慶府云云。所序履貫小異。豈虛中兒時見之。但知其寄籍歟。
 

大德中所刻大觀本作三十一卷。與艾晟所言合。泰和中所刻政和本。
 

則以第三十一卷移於三十卷之前。合爲一卷。已非大觀之舊。
 

又有大定己酉麻革序。及劉祁跋。並稱平陽張存惠增入寇宗奭本草衍義。則益非愼微之舊。
 

然考大德所刻大觀本。亦增入宗奭衍義。與泰和本同。蓋元代重刻。又從金本錄入也。
 

今以二本互校。大德本於朱書墨蓋。
 

(案原本每條稱墨蓋以下爲愼微所續。其式如今刻工所稱之魚尾。)較爲分明。
 

泰和本則多與條例不相應。
 

然刊刻淸整。首末序跋完具。則泰和本爲勝。
 

今以泰和本著錄。大德本則附見其名於此。不別存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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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術龍五術堪輿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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