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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靈樞】
【禁服第四十八】
【009文】
人迎大一倍於寸口,病在足少陽,一倍而躁,在手少陽。
人迎二倍,病在足太陽,二倍而躁,病在手太陽。
人迎三倍,病在足陽明,三倍而躁,病在手陽明。
盛則為熱,虛則為寒,緊則為痛痹,代則乍甚乍間。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緊痛則取之分肉,代則取血絡。
且飲藥,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名曰:經刺。
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數,名曰:溢陽。
溢陽為外格,死不治。
必審按其本末,察其寒熱,以驗其臟腑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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