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城精義】
南唐:何溥撰
【靈城精義 二卷 提要】
兩淮鹽政採進本
舊本題南唐何溥撰。溥字令通。履貫未詳。
是編上卷論形氣。主於山川形勢。辨龍辨穴。
下卷論理氣。主於天星卦例。生剋吉凶。
自宋以來。諸家書目。皆不著錄。
觀其言宇宙有大關合。氣運爲主。
又言地運有推移。而天氣從之。
天運有轉旋。而地氣應之。
蓋主元運之說者。考元運之說。
以甲子六十年爲一元。配以洛書九宮。
凡歷上中下三元爲一周。
更歷三周五百四十年爲一運。
凡爲甲子九。每元六十年爲大運。
一元之中。每二十年爲小運。
以卜地氣之旺相休咎。
如上元甲子一白司運。則坎得旺氣。震巽得生氣。乾兌得退氣。離得死氣。坤艮得鬼氣。大抵因皇極經世而推演之。
其法出自明初寧波幕講僧。五代時安有是說。其非明以前書確矣。
其註題曰劉基撰。前列引用書目凡二十二種。
如八式歌之類。亦明中葉以後之僞書。則出於贗作亦無疑義。
但就其書而論。則所云大地無形看氣槩。小地無勢看精神。
水成形。山上止。山成形。水中止。
龍爲地氣。水爲天氣諸語。於彼法之中。頗爲近理。
註文亦發揮條暢。勝他書之弇鄙。猶解文義者之所爲。
術數之書。無非依託。所言可採。卽錄存以備一家。
眞僞固無庸辨。亦不足與辨也。
【靈城精義】
南唐:何溥撰
【形氣章正訣】
宇宙有大關、合氣運為主。
山川有真性、情氣勢為先。
地運有推移、而天從氣之。
天運有轉旋、而地氣應之。
天氣動於上、而人為應之。
人為動於下、而天氣從之。
有聚講、行講、坐講、則氣聚於龍。
有權星、尊星、雄星、則氣聚於勢。
有蓋胎、夾胎、乘胎、則氣聚於穴。
有收襟、收堂、收關、則氣聚於局。
陰勝逢陽、則止、陽勝逢陰、則住。
雄龍須要雌龍御、雌龍須要雄龍簇。
大地無形看氣槩、小地無勢看精神。
水成形山、上止、山成形水、中止。
認氣於大父母、看尊星。
認氣於真子息、看主星。
認氣於方交媾、看胎伏星。
認氣於胎育、看胎息星。
認氣於化煞為權、看解星。
認氣於逢絕而生、看恩星。
認龍之氣、以勢。
認穴之氣、以情。
龍備五行之全、故山之形體象龍。
龍極變化之神、故山之變換象龍。
龍之體純乎陽、故山逢陽而化、遇陽則生。
龍之性喜乎水、故山夾水為界、得水為住。
龍之行御乎風、故山乘風則騰、藏風乃歇。
龍必得巢乃棲、故山以有局有關、乃聚、以無局無關、為散。
龍凡遇物則配、故山以有配有合、而止、以無配無合、而行。
辨龍生死須分、三陰三陽。
辨穴生死須識、陽多陰少。
龍有變體、或為頓住、勒住。
穴有變格、則為墜宮、纂宮。
星體有正、有附兼、襯貼之當辨。
穴情有顯、有晦形、氣影之宜詳。
蓋帳不開、龍不窠。
輪暈不覆、穴不住。
束咽不細、氣不聚。
泥丸不滿、氣不充。
五星不離、水土體。
九星常帶、輔弼隨。
土星不作、倚五星。
皆有撞火木、不可益水、土豈能粘。
坐宕、坐旺、坐煞、是謂坐法。
全胎、保胎、破胎、是謂作法。
挨生旁氣、或為脫殼借胎、或為子投母腹。
脫煞逢生、或為借母養子、或為以子救母。
脫龍就局、納前朝、只為半偽半真撩。
山劈硬處、屏基秖、畏直來直受。
平洋之氣、嘗舒、嘗散、須要湯中浮酥。
山壟之氣、嘗急、嘗斂、當看水面蟠蛇。
沒水之牛氣、仰而吹、宜乘其氣。
出洞之龍氣、直而吐、宜乘其餘。
精華外露之氣、如花、宜葬其皮。
精華內釀之氣、如果、宜葬其骨。
龍穴有陰陽、砂水亦有陰陽。
龍穴有生死、砂水亦有生死。
氣有虛實、法當以實投虛、以虛乘實。
氣有先後、法當先到先收、後到後收。
傍城借主、須詳審乎、樂托。
就向抝龍、當消詳乎、明堂。
點穴須求三靜一動。
認氣須要百死一生。
有弦有稜、則形真。
若湧若凸、則氣到。
認氣難於認脈、葬脈豈如葬氣。
法葬之葬法、在形裏。
會意之葬意、在形表。
龍之貴賤、以格辨。
龍之正餘、以祖辨。
龍之大小、以幹辨。
故同龍論格、同格論祖、同祖論幹。
龍之去住、以局辨。
龍之偏正、以堂辨。
龍之真偽、以座辨。
故同龍論局、同局論堂、同堂論座。
凶星不無夾雜、只要有胎、有化。
吉曜縱然雄聳、亦要有精、有神。
陵谷變遷、山川改色、造物故自有時。
控制山川、打動龍神、作用亦自有法。
【理氣章正訣】
地無精神、以星光為精氣。
地無吉凶、以星氣為吉凶。
用先天、以統龍、當詳明於、四龍天星。
用後天、以布局、尤宜審乎、三盤卦例。
以龍定穴、須審入路陰陽。
以水定向、須看歸路陰陽。
入手入首、則龍與脈之、所由辨。
分金分經、則來與坐之、所由分。
脈有左右落、則脈可辨真偽。
氣審左右加、則氣可別淳漓。
龍脈有順逆乘氣、自當有辨。
五行有顛倒作用、各自有法。
氣有乘本脈、而不容他雜者。
氣有借旁脈、而可隔山取者。
氣有合初分脈、而不為遙遠者。
氣有串渡峽脈、而不邀截者。
龍穴、無尺寸之移。
受氣、耳腰之異。
分金、有轉移之巧。
氣線、無毫髮之差。
乘氣當避中氣、故取三七放棺。
分金宜乘旺氣、亦取三七加向。
脈不直、而氣直、何畏直來直受。
氣不斜、而棺斜、乃為正貫正承。
龍以脈為主、穴以向為尊。
水以向而定、向以局而分。
來路看四生、坐下看四絕。
局內看三合、向上看雙金。
制煞、莫如乘旺。
脫煞、正以扶生。
從煞、乃為化權。
留煞、正爾迎官。
客水客砂、尚可招邀取氣。
真夫真婦、猶嫌半路相逢。
陰用陽朝、陽用陰應合之、故眷屬一家。
山運收山、水運收水之分、亦互為生旺。
主有主氣、內宜秘於五行。
堂有堂氣、外宜觀乎四勢。
龍為地、氣當從骨脈實處、竅其內而注之。
水為天、氣當從向方虛處、竅其外而引之。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同一氣。
故天象以太陽為尊、而地法以廉貞為主、同以火星、為萬象之宗。
象垂吉凶、形分禍福同一域。
故星光以歲星為德、而地法以貪狼為主、同以木星、為萬象之華。
先天一陰一陽、對配為主、故四龍天星、唯取相配、陰與陽會、陽與陰合。
後天分陰分陽、致用為主、故八方坐向、可借為配、坐陽收陰、坐陰收陽。
先天後天、先為體、而後為用、貴通其辨。
陰陽二氣、陽非賤、而陰非貴、在適其宜。
地以八方正位,定坤道之輿圖、故以正子午為地盤、居內以應地之實。
天以十二分野、正纏度之次舍、故以壬子丙午為天盤,居外以應天之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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