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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本病論篇第七十三】
【034文】
假令庚辰陽年太過,
如己卯天數有餘者,雖交得庚辰年也。
陽明猶尚治天,地己遷正,太陰司地,去歲少陰以作右間,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
故地下奉天也。
乙巳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勝,故非太過也,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復寒刑,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也。
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
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一也。
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且應交司而治天,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
即下乙未,乾失剛,亦金運小虛也。
有小勝或無復,後三年化癘,名曰金癘。
其狀如金疫,治法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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