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本病論篇第七十三】
【036文】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
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
太陰猶尚治天,地已遷正,厥陰在泉,去歲壬戌太陽以退位作右間,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
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水勝,故非太過也。
即夷則之管,上太徵不應,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
速至庚戌,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
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
即下癸柔乾失剛,見火運小虛也。
有小勝或無復也。
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
治法如前,治之法可寒之泄之。』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