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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卷之一周易上經水地比

水地比  

8.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

比,輔也,下順從也。

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

不寧方來,上下應也。

後夫凶,其道窮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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