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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四

解精微論篇第八十一

004文

是以俱悲則神氣傳于心精,上不傳于志,而志獨悲,故泣出也。

泣涕者,腦也。

腦者,陰也。

髓者,骨之充也。

故腦滲為涕。

志者,骨之主也。

是以水流而涕從之者,其行類也。

夫涕之與泣者,譬如人之兄弟,急則俱死,生則俱生。

其志以早悲,是以涕泣俱出而橫行也。

夫人涕泣俱出而相從者,所屬之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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