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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靈樞

九針論第七十八

003文

一者天也。

天者陽也。

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

皮者肺之合也。

人之陽也。

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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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術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