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例 二卷 提要】
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國朝惠棟撰。棟所作周易述。目錄列有易微言等七書。
惟易微言二卷附刊卷末。其餘竝闕。此易例二卷。卽七書中之第三種。
近始刊本於潮陽。皆考究漢儒之傳。以發明易之本例。
凡九十類。其中有錄無書者十三類。原跋稱爲未成之本。今考其書。非惟采摭未完。
卽門目亦尚未分。意棟欲鎔鑄舊說。作爲易例。先剏草本。采摭漢儒易說。隨手題識。
筆之於冊。以儲作論之材。其標目有當爲例而立一類者。亦有不當爲例而立一類者。
有一類爲一例者。亦有一類爲數例者。如既有扶陽抑陰一類。
又有陽道不絶陰道絶義一類。
又有陽無死義一類。此必欲作扶陽抑陰一例。而雜錄於三處者也。
曰中和。曰詩尚中和。曰禮樂尚中和。曰君道尚中和。曰建國尚中和。曰春秋尚中和。分爲六類。
已極繁複。而其後又出中和一類。君道中和一類。
卷末更出中和之本一類。此亦必欲作易尚中和一例。而散見於九處者也。古者聖人之德。
然後居天子之位一類。徴引繁蕪。與易理無關。而題下注曰卽二升坤五義。
此必摭爲乾升坤降之佐證。而偶置在前者也。
又如初爲元士一類。卽貴賤類中之一。乾爲仁震爲車艮爲言三類。卽諸例中之三。
天地之始一類。卽卦無先天一類之複出。皆由未及排貫。
遂似散錢滿屋。至於史記讀易之文。漢書傳易之派。更與易例無與。
亦必存爲佐證之文。而傳寫者誤爲本書也。
此類不一而足。均不可據爲定本。
然棟於諸經。深窺古義。其所捃摭。大抵老師宿儒專門授受之微旨。一字一句。具有淵源。
苟汰其蕪雜。存其菁英。因所錄而排比參稽之。猶可以見聖人作易之大綱。
漢代傳經之崖略。正未可以殘闕少緒。竟棄其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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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術龍五術堪輿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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