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餘生 十八卷  提要

 

江西巡撫採進本


明鄧夢文撰。夢文字志文。安成人。
 

是書前有永樂甲辰自序。稱著是書時。夢神授以八卦餘生之名。覺而不識其所謂。
 

但既有所受之。則不敢不以是名之。其說甚怪。
 

其書卷首列總論五條。
 

一曰偶感。記經文之有會於心者。凡十九處。
 

二曰記臆。指程子蘇軾二家之說。大不合於經者七十處。
 

三曰論應。斥諸家某爻應某爻之非。而取其不謬於理者十一處。
 

四曰論五位。辨諸家以五爻爲君之非。凡九處。
 

五曰論變。謂卦不必至三爻。而變凡三處。
 

其大旨主於以身爲易。不假蓍筮而自然與造化相符。
 

多掊擊前人之說。而攻程傳爲尤甚。至繫辭諸傳。則併攻傳文。
 

如繫辭成性存存二句。則注曰其語意頗似老子。不類夫子口氣。
 

刳木爲舟節。則注曰自神農黃帝堯舜時始有舟楫。
 

而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
 

不知神農以前。天下之民。何以渉河。
 

服牛乘馬節。則注曰牛馬之用。似不待取諸卦象而後然。
 

古之葬者節。則注曰本義云送死大事而過於厚。
 

然則聖人制葬埋之禮。蓋亦自爲大過矣。
 

則於墨子之薄葬。又何譏焉。易之興也。
 

其當殷之末世節。則注曰此節與易道似無甚發揮。而又皆前經之所已言者。又曰夫子殷人也。
 

紂之事所不忍言。卽贊文王不須以紂。以紂贊文王。亦非文王之所願聞也。
 

說卦傳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將以順性命之理節。則注曰仁知之不足以盡道也久矣。
 

此云爾。似亦不合。
 

帝出乎震節。則注曰此節似弄字法。
 

序卦傳飲食必有訟二句。則注曰訟何必專始於飲食。
 

訟必有衆起六句。則注曰物自蒙之時。必有所依附而後成立。
 

比似莫切於此時。且不比何以成師。亦似在師之前。
 

有大而能謙必豫二句。則注曰必待大有能謙而後樂。其爲樂也。不亦隘乎。
 

豫必有隨二句。則注曰同人而物歸之。已大有矣。
 

於此而始隨乎。有事而後可大句。則注曰然則大有者非人乎。
 

物大然後可觀句。則注曰然則同人大有之時。尚不可觀乎。
 

賁者飾也三句。則注曰大有臨觀尚未足亨乎。必待飾而後亨耶。
 

復則不妄矣句。則注曰然則剥以前諸卦皆妄乎。
 

物畜然後可養句。則注曰然則需不已早乎。
 

故受之以坎三句。則注曰既曰陷矣。
 

而可受乎。聖人豈欲陷人者哉。
 

遯者退也四句。則注曰有是理否也。
 

物不可以終壯句。則注曰既不終壯而又晉。將欲何之。
 

傷於外者必反其家句。則注曰似非確論。
 

升而不已必困句。則注曰困乎下者奈何。
 

震者動也四句。則注曰何待不可終動而後受之以艮耶。
 

旅而無所容句。則注曰然則不毀方耶。
 

巽者入也四句。則注曰是不得入則終不說矣。
 

渙者離也二句。則注曰然則是離渙一卦也。以渙繼坎。不亦可乎。
 

如是之類。不能殫舉。是其所見。殆欲出十翼上矣。恐無此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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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術龍五術堪輿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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