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消長五行疑惑】
作者:術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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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兄:你在陰陽消長論述中,如金生于水而論其水也,而不論其金,因為,金盛于水而水更盛于金之氣,實屬母生其子由子替之水也。
這裡其子是指水嗎?
如金剋於木而論其金也,而不論其木,因為,木幼之氣需金盛之氣所養之,實屬母養其子由母替之金也。
這裡其子是指木嗎?
這樣由於生與剋不同,引伸出其子也不同,這還是不好理解,能多講一下好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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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疑惑問題,本人回答如下:
巨兄:你在陰陽消長論述中,如金生于水而論其水也,而不論其金,因為,金盛于水而水更盛于金之氣,實屬母生其子由子替之水也。------這裡其子是指水嗎?
如果以『替』來論言對也。
如金剋於木而論其金也,而不論其木,因為,木幼之氣需金盛之氣所養之,實屬母養其子由母替之金也。------這裡其子是指木嗎?
如果以『替』來論言對也。
這樣由於生與剋不同,引伸出其子也不同,這還是不好理解,能多講一下好嗎?
謝謝!
何謂生:簡單而言,供養也。
不管其母生於子,母本身其質,有多強或多旺,施於子而養其份,乃氣已轉已,所於旺者于其子也。
現舉一例:
不管您現今,有多有錢或是強壯,只要供于子之時,子承受您的福澤與金錢供需庇蔭,並以您血脈之連,已成繼承之權也。
雖不是,即時替之,但已有其資格也。
所以金生于水,水勝于金也。
以水論其主,論之主也。
何謂剋:
剋者為傳承之師也。
被剋者為受傳者之生也。
母剋于子,言教養也。
子被母剋,言受教也。
雖子被母剋,但永遠不能替代其『質』也。
只能替代其『職』也。
現舉一例:
老師為『傳道,授業,解惑』之『職』,傳承于學生,學生接受老師教導,學生雖可日久成為,一方之師,但是他的老師,永遠是他的老師,不能替代其『質』也。
學生也可成為,別人老師之『職』也。
所以金剋于木,以金論其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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