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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

陰陽應象大論篇第五

025文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血實宜決之。

氣虛宜掣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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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術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