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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

陰陽別論篇第七

003文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別于陽者,知病忌時。

別于陰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眾謀。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

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凡持真脈之藏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

心至懸絕,九日死。

肺至懸絕,十二日死。

腎至懸絕,七日死。

脾至懸絕,四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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