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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

陰陽離合論篇第六

006文

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

搏而勿沈,名曰一陰。

陰陽𩅞𩅞,積傳為一周,氣裏形表而為相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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