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六元正紀大論篇第七十一

120文

厥陰所至,為緛戾。

少陰所至,為悲妄、衄衊。

太陰所至,為中滿、霍亂吐下。

少陽所至,喉痹、耳鳴、嘔湧。

陽明所至,為脅痛皴揭。

太陽所至,為寢汗痙。

病之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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