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六元正紀大論篇第七十一

121文

厥陰所至,為脇痛、嘔、泄。

少陰所至,為語、笑。

太陰所至,為重、胕腫。

少陽所至,為暴注、瞤、瘛、暴死。

陽明所至,為鼽、嚏。

太陽所至,為流泄、禁止。

病之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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