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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刺法論篇第七十二】
【010文】
假令庚辰,剛柔失守,上位失守,下位無合,乙庚金運。
故非相招,布天未退,中運勝來,上下相錯,謂之失守,姑洗林鍾,商音不應也。
如此則天運化易,三年變大疫。
詳其天數,差有微甚,微即微,三年至,甚即甚,三年至。
當先補肝俞,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
刺畢,可靜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
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乙柔幹,即上庚獨治之,亦名失守者。
即天運孤主之,三年變癘,名曰金癘,其至待時也。
詳其地數之等差,亦推其微甚,可知遲速爾。
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肝欲平,即勿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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